另一重要场合是1949年新政协筹备会。
解放战争进入尾声,党中央联系了多党派和社会贤达,于1949年6月15日至19日在北平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共有134名代表出席。
会议首日,毛主席在致辞中充满激情地表示:“中国人民的命运已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中国必将如东方的太阳般冉冉升起,用辉煌的光芒扫除反动政府遗留下的污泥浊水,愈合战争创伤,建设一个崭新的、强盛的人民民主共和国。”
最后,他三次高呼:“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民主联合政府万岁!全国人民大团结万岁!”
这表明毛主席对“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这一国号的认可,该名称也被沿用了大约一年时间。
然而,尽管毛主席支持“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部分民主党派代表却提出了不同意见。主要有两派观点出现。
一派认为国号过长。
民盟和民建的创始人黄炎培,复旦大学教授张志让,中国民主促进会创始人雷洁琼等人认为“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过于冗长,可以省略“共和国”二字,但必须保留“民主”一词。
黄炎培和张志让甚至联名向新政协筹备会提交建议,提出将国号改为“中华人民民主国”,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并建议待新中国进入社会主义阶段时,再改称“中华社会主义民主国”。
雷洁琼则建议,如国号过长,日常使用时可以只用简称,不必全称。
另一派则认为国号中“民主”与“共和”含义重复。
比如国军二级上将张治中和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都指出,“共和”已经包含了“民主”的内涵,重复使用没有必要。
张治中上将强调“共和”概念已涵盖民主意涵,但没有提出替代名称。
张奚若则认为“人民”本身就代表民主,故可去掉“民主”二字,主张国号应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方案一经提出,立即引起热烈反响。经过反复讨论,1949年8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议第四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最终通过了《政府组织法初步草案》,正式确定国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张奚若教授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号的首位提出者,这一名称沿用至今。
然而,尽管国号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中国人民政协会议审议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文件中,却意外地在国号后加上了括号注明“简称中华民国”。
此举引发两极分化的反应,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看到分歧,周恩来总理在开国大典前四天,即1949年9月26日上午11时30分,专门邀请了20多位年约七旬的政协代表在六国饭店聚会,听取他们的意见。
一些代表认为,“中华民国”作为国号使用时间长,民众已习惯,同时是国父孙中山建立的名称,应保留,也可以考虑去掉。
民主革命先驱廖仲恺的夫人何香凝也持保留态度,她说:“中华民国是孙中山先生革命的成果,是用无数先烈鲜血换来的。关于国号问题,我个人认为能继续使用最好,如果不被大家接受,我也不再坚持。”
由此可见,部分民主党派代表对“中华民国”国号仍有感情。
毛主席也曾一度支持使用“中华民国”作为国号,他认为共产党是救中国而非亡中国,新中国取代旧政府,而非新国家取代旧国家,共产党反对的是蒋介石政权,不反对孙中山的国号。
但最终,毛主席改变了这一看法。
对“中华民国”国号最为反感的,是参与辛亥革命的清朝进士周致祥,以及洪门领袖司徒美堂、法学专家沈钧儒、经济学家马寅初等人。
周致祥态度坚决:“我反对使用‘中华民国’简称,这个名字祸国殃民,群众毫无好感。二十多年来更被蒋介石玩弄得声名狼藉。我主张只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体现此次人民革命与辛亥革命的本质区别。”
83岁的司徒美堂则情绪激昂,态度与周致祥一致。
司徒美堂是著名的美洲华侨领袖,常年旅居美国,被誉为洪门大哥,地位相当于“老爷叔”级人物,甚至在美国总统罗斯福任职前,罗斯福曾担任他的法律顾问,且与孙中山关系密切。
但在国号问题上,他毫不含糊,明确表示反对“中华民国”简称:“我是辛亥革命参与者,尊敬孙中山先生,但对‘中华民国’四字毫无好感。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与辛亥革命截然不同,若认可不同,国号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彻底摆脱‘中华民国’的坏名声。国号是极其庄重的,一旦更改必须彻底,为什么要拖延三年?我坚决反对简称,主张光明正大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终,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共同纲领》和《政府组织法》,一致决定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号后面的“中华民国”简称。
从此,新中国正式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唯一国号,不再有任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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