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1-09
荣誉:
★国家级集体荣誉2项,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六五中期普法先进单位。
★省级集体荣誉4项,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2016年度省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优秀单位、2017年省政府立法通报表彰、厅政务中心连续6年被省委法治办评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
★政策法规处个人获得省级表彰2项,张运明当选2016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十大法治人物、全省"六五"普法先进个人。
★省厅表彰全省林业"六五"普法先进集体20家、先进个人143名。
立法:
★就10余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20余件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研究,提出了数百条立法建议和意见,为国家和省级层面的顶层制度设计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新上2个林业立法项目,《湖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其中《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顺利出台。截止目前,省级林业地方性法规达到10件,省政府规章6件,林业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列入了2018年法规出台项目。
行政决策:
★制定《湖南省林业厅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建立了公众参与、听证、合法性审查、主要负责人末尾表态、集体表决、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修订《湖南省林业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贯彻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廉洁型评估、集体讨论决定、"三统一"、有效期等制度。
★文件审查不断加强。新增"三统一"规范性文件22件。清理公告规范性文件25件。归口办理和审查各类文件、合同、文书等900多件。
★立了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印发了《湖南省林业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聘请了律师事务所为我厅兼职法律顾问单位,建立起了以法规处全体人员为专职法律顾问、受聘律师为兼职法律顾问的法律顾问队伍,为提高林业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了保障。
行政审批:
★受理林业行政审批申请14062件,办结率达100%。
★落实"放管服"要求,取消行政许可9项、下放7项、合并2项、增加增补5项(以上均包括子项和初审事项),林业行政许可从31项减少到21项,减少了32%。审批时限从原来20个工作日缩减到平均7.2个工作日。
★赋予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1项,放权力度不断加大。
★林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从12项减少到4项,减少了67%,林业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从事相关中介服务,坚决治理"红顶中介"。
执法监督:
★制定了部门权力、部门责任、林业领域主要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等9个方面的清单(目录),编制了行政权力和行政许可审批运流程图。
★制定了《湖南省林业行政案件类型规定》,修订了《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规范》和《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完善了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建立了"两法"衔接制度。
★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清理公布随机抽查行政检查事项12项,公布了全省7920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争取财政208万元资金支持,启动林业执法办案信息化平台建设,有望在2018年正式运行。
行政复议和应诉: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件,同意申请人撤销2件,驳回复议申请2件。
★作为复议被申请人,应对行政复议案件3件,省政府决定终止审理1件,维持我厅行政行为2件。
★应对行政诉讼案件4件,除1件原告撤诉外,其他三件均经历了一审、二审,全部胜诉。
普法宣传:
★编印了200多万字的普法教育读本《林业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手册》和《2012-2015年林业政策法规汇编》,全省印发放普法资料300多万本(册)。
★厅本级共举办了5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学法用法考试5次,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全省林业系统参加全国林业系统年度普法考试的人数达11万人次,干部职工的参考率达99%,合格率100%。
★全省出动普法宣传车4万余台(次)、张贴标语横幅20余万幅、制作固定宣传牌2万多个。
新思路: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林业法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对法治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形成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林业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林业法治监督体系,不断提高依法治林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推进林业改革发展、推动林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