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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21
一、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林业建设
1、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张法治办发[2014]15号)文件精神,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
2、党组积极听取本部门法治建设汇报、研究法治建设工作。
3、法治建设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在已健全法制行政审批科的基础上,做到分管领导明确,专干到人,各项工作抓到位并积极参与各专项治理协调指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4、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林业系统普法考试和单位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将学法用法考试成绩纳入单位考核内容。
5、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法治讲座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集中法治学习培训活动,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林业依法行政工作相关培训。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行政机关职能
1、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上级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调整和承接等工作,指导区县做好市本级下放事项的承接,加强对审批事项特别是取消下放事项实施工作的监管。
2、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严格按照经批准并公布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3、规范政府合同管理,严格落实《张家界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1、实行重大林业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细化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实行目录化管理,明确应当实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标准和范围,实行目录化管理。
2、遵守重大林业行政决策程序。重大林业行政决策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依法举行听证,并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会规则。
3、做好政府行政机关立规工作。按要求完成政府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积极参与协调部门重大争议活动,认真配合做好立法调研或修改,对立法征求意见及时反馈书面意见。
4、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工作台账,法律顾问在重大林业行政决策、推进林业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执行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建立并遵守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
2、实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3、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处罚案件及时上报两法衔接平台。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强财政监督。严格依法执行预算,局机关或本部门的预算执行结果要符合批准的部门预算;履行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及时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反映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依法纠正违反预算行为等职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2、加强审计监督。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加强对本部门和区县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本部门或本系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并通报结果。二是开展林业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
4、加强法制监督。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第三人、行政诉讼被告职责,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应诉材料,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行政诉讼法》及市政府相关规定出庭应诉,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化解争议。
六、增强法治信仰,推进法治林业社会建设
1、加强法治林业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林业宣传教育。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电子屏、宣传栏、固定宣传牌等多种方式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林业宣传教育活动,包括专项业务法治宣传,如"爱鸟周"、"湿地保护日"、"义务植树"、"森林防火"以及 "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做到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宣传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活动照片视频资料齐全。
3、加强法治建设信息化建设,积极向省厅政策法规处、市政府法制办、法治张家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报送法治建设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信息,完成全年相关法治建设工作调研文章或典型经验总结文章。
七、全面推进林业政务公开
1、建立健全政府行政机关林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部门政府林业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行政机关林业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机制。
2、认真落实林业行业涉及的党务、政务、司法和社会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
3、依法处理政府行政机关林业信息公开申请。依法答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政府行政机关林业信息公开的申请。非涉密项目在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进行数据对接,在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产生数据。
4、推进林业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保障部门网站维护及时,运行正常,网站栏目更新及时、准确。
bet365官网地址法制行政审批科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