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4-03-27
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林途用)和风景林、林木花卉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及其检查验收;指导国有苗圃和花卉苗木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市退耕还林办公室、市种苗管理站、市德援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承担油茶等经济林的培育和开发利用。